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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情况的公告

2024-02-01

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情况的公告
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》的通知(内财非税规〔 2018〕9号)第二十二条规定, 现将截至 202 3 年 12 月 31 日,企业、单位纳税人 缴纳费 款情况予以公告。

2023年,我局共有78户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,金额总计8,105,922.44元。

认定赤峰迪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9 户企业存在超过规定期限未缴纳的 费 款应当公告,欠 费 金额 累计 906,548.40 元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 《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人 欠费 公告清册》

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

202 4 年 2 月 1 日

  • 附件:
  • 《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人欠费公告清册》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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